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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甲押注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补贴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02 查看次数:

西甲押注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补贴办法

(2003年10月制订,2011年6月第2次修订,2013年11月第3次修订)

一、申报对象:在校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在外文C级及以上和国内B1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申请补贴的学术论文须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内及毕业后一年内正式发表的。

3、作者署名单位为西甲押注,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如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本校教师,可视作第一作者申请补贴)。

4、博士研究生须按《西甲押注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2013年9月)完成毕业科研要求后发表的论文方可申请补贴。

三、申报与成果登记时间

每年申报两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

四、审核

1、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在校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补贴申请审批表》,并于申报月底前填好表格返回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2、交表时持发表论文原件及1份复印件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审核。

3、在境外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若参加申报,须由学院出示刊物水平的说明,并由科研处认定刊物所属类别。

4、博士研究生申报本补贴须持完成毕业科研要求证明材料。

五、补贴标准

(一)中文期刊:

1、在《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刊物上发表论文补贴20000元/篇。

2、在A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补贴10000元/篇。

3、在B1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补贴5000元/篇。

(二)外文期刊:

1、A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补贴20000元/篇。

2、B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补贴10000元/篇。

3、C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补贴5000元/篇。

说明:学术期刊等级分类,按科研处公布的《西甲押注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3版)》标准执行。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地址:通博楼D203室  电话:028-87092977
传真:028-87092191  学风、考风意见信箱:accjw_d2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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